刀。
就是上辈子砍死我的那把。
愣神之际,我哥来了句,“你怎么把头发给剪了?”
“卖的钱呢?”
我笑着晃了晃手里的地瓜烧。
郭春雷上辈子最爱喝这种酒,好不容易从黑市买的呢。
我的懂事极大地取悦了他们,尤其是郭春雷。
他舔舔嘴唇,看着我哥乐了。
“正好,留着咱们明天好日子喝。”
被五花大绑的肥猪发出尖锐的嚎叫,我可怜地望了望它。
那是我每天辛苦割猪草喂大的。
可惜要进这些人的狗肚子。
一进屋,正好看见郭春花在翻我柜子。
这种事她上辈子不知道干了多少回,凡看上眼的东西,问都不问就占为己有。
但显然,她这会业务还没那么熟练。
见我进来,吓了一跳。
“你走路怎么没声音,成心想吓死人啊!”
我不动声色地扫到柜子最底下那件破衣服。
看见它还好好放在那,心里松了口气。
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,你慌什么?”
“谁慌了,就你这些破烂玩意,当谁稀罕。”
郭春花从斜挎布包里掏出一件崭新红上衣,放在身上比量。
“瞧瞧,你妈给我买的。”
“正经的确良料子,高档货。”
她得意洋洋地挑了下眉毛,“哦,你妈还说只要我喜欢,以后你的东西随便我挑。”
“这就叫胳膊拧不过大腿,明天可别忘了喊我嫂子。”
给我气笑了。
“郭春花,你是属鸭子的吗?
叫唤完了就快走。”
“我看你就是嫉妒,不过你嫁给我哥也不吃亏,有人要你就不错了。”
郭春花过完嘴瘾,大摇大摆地走了。
我摸着口袋里的两包药粉,笑容灿烂。
8这时候的农村都流行先办婚礼,后扯证。
甚至还有一辈子没办过结婚证的,很多人都没这个意识。
也幸好是这样,我才假装同意换亲,先稳住他们。
无论如何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嫁给那个畜生。
也不想看见我俩的名字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。
婚礼当天,我妈把她压箱底的红褂子给了我。
“这是我和你爸结婚时穿的,吉利!”
“谢谢妈。”
我微笑着接过衣服,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。
这件衣服,我曾穿过的。
上面抚不平的褶子都有股久别重逢的熟悉感。
爸妈好面子,也不想落我哥埋怨。
办的婚礼在当时来说算阔气,摆了十几桌酒席。
全村男女老少都